另外,该反省下为啥国外没有随手拍和这么多探头,人家反而秩序井然?
也就是说,即便不考虑法律问题,随手拍能达到交通治理的效果吗?别人的先进经验是什么?为什么不学?反而自己搞一套?
现成的桥不走,非要下河摸石头。
【 在 bocaj ()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随手拍违章举报行为的合法性来源分析
: (一)《宪法》中没有规定“举报权”
: 根据《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因此,宪法仅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并非举报公民违法违章的权利。
: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举报”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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