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一年违法两三次”要看哪种情况:
1. 此法一出,人人违法;
2. 不是人人违法,而是部分人一年违法两三次,还有部分人不违法,55开
3. 极少数人一年违法两三次,大部分人不违法
我们的情况是法律一直是那个法律,由于执法不到位,导致以前“大部分人不违法”(
当然,实际上不是不违法,而是违法不被处罚)变成现在的“很多人违法”(当然,这
也是由于违法被处罚而导致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虽然他们骨子里不同意:以
前都不罚,现在为啥罚?)其次,还要看效果:
1. 坚持下来,道路违法,路边违停越来越少了?
2. 还是坚持下来,道路违法,路边违停越来越多了?
如果效果是后者,那么的确不好。如果是前者,说明司机的行为被有效纠正了,那就是
好的。
毕竟,社会在进步。一次次的进步,让我们从奴隶社会进化到了现代社会,从马车乱开到现在的红灯停绿灯行。每一次进步,都会有反对力量:我以前乱开挺好的,你弄个红绿灯还罚我,多不方便啊!可事实上,欧美日这样的汽车社会也告诉我们,司机是可以教育好的。既然如此,何乐不为?
【 在 Spruance (Spruance)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为啥违停的、占用应急车道的一个个还都理直气壮的呢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Apr 2 23:47:58 2021), 站内
:
: 情况可能多种多样,共同特点是以前没被处罚的现在处罚了。
: 这其中有些可能确实是违章该处罚,比如占用应急车道;
: 有些是路边原来没有禁止停车,现在禁止了;
: 还有些是规章本身就有滥用职权的嫌疑,比如“不按规定停车”。
: 还有些则是矫枉过正,比如靠路边停车上下个人就被拍罚了,挺好的道路限速30,40。
: 执法部门当然都理直气壮,冠冕堂皇,但在我看来,停车这种行为最多只能叫违章,而不能叫违法。
: 如果违法的门槛太低,平均一个司机一年至少要违法两三次,那这法的制定者本身也应该反思一下。
: 【 在 dcdc1979 的大作中提到: 】
: : 做任何事情自然都会有理由,你有点个人理由就可以随意违法、妨碍他人么?ZF、物业不给你停车位,那你去折腾他们啊,占我们老百姓通行的道路干嘛呢?
: :
: : 按这种强盗逻辑,那些插队的、遛狗不栓绳的、官僚主义的、贪污受贿的等等都有很好的理由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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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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