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车道,我在内车道打指示灯向右并线,且前轮已经并到中间车道了;这时右前方(外侧车道)一车为了避让前方公交车,在没打指示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左(中间车道)并过来,吓得我赶紧方向盘往左打。差点我车头就撞到他车门那了。
请问各位大神,原则上是“让右”的,但是像这种不打指示灯,直接掰过来的车,我们闪避不及,撞上了,责任如果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1项第2项:“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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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uchen123789 FROM 124.6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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