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汽车讯 4月9日消息,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1年4月9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生产日期在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CLA车辆,共计33辆。
(二)生产日期在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12月2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车辆,共计24辆。
(三)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20年5月4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车辆,共计1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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