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 月 14 日早晨 8 点左右,田某将车辆停放在苏州市吴江区双板桥路一处停车场的车位后,然后就去办事了。11 点多办完事,回到停车场准备开车离开时,田某发现自己的车被两辆车堵住了。
田某先是在附近找了一圈,没有发现车主,然后就打了 12345 市民热线,要求车主尽快挪车。过了一会,其中一名车主来到现场把车挪走,但还剩一辆宝马车一直没人来挪。田某一边焦急地等待,一边继续拨打 12345 热线。
一个小时过去了,这辆宝马车的车主还是没有出现,田某一怒之下,一脚油门将堵路的宝马车撞开……后经司法鉴定,宝马车受损价值人民币 5 万余元。
表示后悔,法院判决需承担刑事责任。
归案后,田某称自己当时太冲动了,表示知道错了,也很后悔,并称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吴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田某自首、认罪认罚,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依法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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