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把自用桩拿出来给人共享了而已,如果是对外服务,那只会适用更严格的规范,而且不可能占用小区车位。
就像私自把底层住宅改成商铺,并不会改变房产性质,只是违规行为而已。
【 在 sevensword @ [Auto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桩是对外服务的,并不是自用,怎么可以套用这个条文?另外你怎么知道对方是用这个条文来申请的?法律不会对所有的情况做约定,像这种在公共充电车位设立充电桩,并且为小区其它电车业主服务,需要有什么样的条件?难道就适用这个法律条文?
: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 那个,小区停车位设桩就是用这个规范的,不是你说我愿意让别人用,就能改变性质的。。。
: :
#发自zSMTH@Honor 10
--
FROM 36.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