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是营业性质的电桩,那得按充电站的规范来报批,土地性质也不可能是小区之类的住宅用地,配套,消防之类的要求也很严格。
【 在 sevensword @ [Auto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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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桩是对外服务的,并不是自用,怎么可以套用这个条文?另外你怎么知道对方是用这个条文来申请的?法律不会对所有的情况做约定,像这种在公共充电车位设立充电桩,并且为小区其它电车业主服务,需要有什么样的条件?难道就适用这个法律条文?
: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 那个,小区停车位设桩就是用这个规范的,不是你说我愿意让别人用,就能改变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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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Hono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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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