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说,说严格让,右转就别走了。另一方又说司机素质差,搞群体攻击。都看不到实质,这不仅仅是规则问题,这是安全问题,是不是绿灯,斑马线都有减速标志,我在十几年前就普及了,有些人当时还抬杠,说哪哪没有,那不是漏画了就是年久没了痕迹。经过路口,过斑马线,即便绿灯也要减速,注意观察,因为事故中,行人会被撞死撞伤。有人说违章撞死活该,这根本不是人话,这些年在高知论坛却老有人大秀下限。任何国家法律都不会这么规定,这等于说违章的处罚是剥夺生命。这种违章连犯罪都算不上,真这样规定或者实操,会助长泄愤等极端行为,某些怂货注意一下,碰瓷违章的车都不行,违章的人能撞么?而且,依据交法,减速谨慎通过,真做到的,基本不会发生重伤,致死的事故。
连正常绿灯通过路口都应该谨慎避让,那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绿灯正常通过的情况,就更该让行了。本质上,这是借道通过,不应影响,更不该理直气壮。
但是,什么是让?从以往全国曝光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基本都是逼停正常过马路的人,或者鸣笛驱赶之类。这种理当法办。但十大的新闻中,并不是这种情况(只有一个类似),其实车辆已经龟速等候,有机会才缓慢通过,那些有意见的应该是这个角度,认为这种,应该算让了。
怎么才算让,讨论这个就已经比该不该让进步多了。其实,实际操作,各地的解读,还是有差别。但只要形成了,慢速甚至龟速通过,有避让意识的共识,就对减少行人过马路风险有很大意义。在细枝末节上找毛病,试图否定应该让的主旨,没有意义。另一方面,法规的本意也是为了安全,而不是找茬罚款扣分,在开始阶段严格一些,矫枉过正,形成震慑也是有必要的,只要不是真的为了创收,不惜牺牲交通效率,造成连锁问题,就行。希望执法部门和车主都能理解这层意义,两方也不要醉翁之意,揣着明白装糊涂,互相攻击取乐。毕竟谨慎安全是原则,正常行使效率也是管理执法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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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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