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仔细阅读,这里哪里写了临时了?
真要按你说法,那所有禁止左转、禁止右转、禁止掉头的牌子都是无效的了
你仔细看胜诉内容吧,这种事情要胜诉最多是抓执法程序的瑕疵或者标志不明显的瑕疵,而不是去否定本身交管部门的管制权限。
【 在 Acui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管制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是“临时”
: 你长年累月杵个杆子,当然不是临时了
: 不用和市长热线反映,已经有人在法院上胜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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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NDS FROM 114.87.105.*
FROM 114.8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