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说了,前车刹停,前车变道出去途中刹停,后车都可以全责。但是前车变道出去失败,又变回刹停,还主动承认错过出口,这种S13,领个全责不亏。
事故判罚基于路权本来也是一刀切的结果,同时也是现行的最优方案,但不表示路权是至高无上的,交法里面甚至找不到路权的定义。
【 在 armeria (armeria)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车急刹,低于限速,是前车的错误,但是速度低并不影响前车的路权高于后车,因为前车并没有完全离开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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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cum 的大作中提到: 】
: : 前车的前方净空,低于最低限速,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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