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2]第123号令规定:驾驶营运车辆在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非营运车辆在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路权先到先得没问题,但是得到路权后,要正常形式,这个事故前方通畅,自己无缘无故低于限速行驶甚至刹停了,明显的违法,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后车疏于观察,负次责,我感觉这样比较合理
【 在 armeri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理解路权就是先到先得,前车就算是低于限速,甚至停车,只要不是倒车,那么后车可以等,可以变道超车,可以让警察处罚前车,但是后车没有权利去撞前车,这是底线,基于安全的底线。追尾事故,后车必定有责任。
:
--
FROM 11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