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
支持你复核!
【 在 pentagon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图所示:我-蓝车,从第3道向第2道并道,车身已全部进入2道;
: 对方-绿车,从第1道向第2道并道,碰撞时处于压线位置;
: 交警判定:因为我的车头还没摆正,所以是认为我还未完成并道,判定两车同等责任。
: 我提出让右原则,交警说让右原则只适用于无红绿灯十字路口的情形。
: 但是,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Redmi K30S Ul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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