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转弯以后,进入正常行驶车道,行驶了大约20米,车速不快大概30,对向车道,有几辆车在等红灯,一辆电动自行车穿过双黄线从对方车道的车尾冲出来,撞到了我车的左前轮,摔倒。请看灵魂画作
下车先询问对方身体情况没有大碍,只是雨伞坏了和电动车有所损伤。后来查看自己车发现翼子板被撞变形了,车的左前杠也被撞掉了一块漆。对方一直在说自己的电动车坏了,听的意思是想让我赔偿,然后就报警了,警察说明天去处理,这种情况机动车有责任吗?我能不能要求对方给我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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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车记录仪,当天就给交警了。去事故科处理,警察先让跟对方谈,对方来了家人,先是强调经公流程漫长,再强调自己家电车和人都有受损伤,表示也无大碍不打算讹人,让我适当赔点就私了。我一听不乐意了,完全黑白颠倒,没同意。跟警察说谈不拢,对方让我赔钱是不合理的我也不会同意。
然后警察让对方看了记录仪录像,让再谈,对方改口说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赔偿,因为第一次他的态度,我仍不同意。然后警察介入调解,双方分开谈话,自始至终警察没有和稀泥说我方有责任,觉得比较公正,有必要配合一下工作,同意赔付400块,拿钱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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