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倒是。
目前感觉是折中。
受害者,损失大,但是获得的大多数是医疗恢复的保障。对于其他的损失,确实少些
而肇事方,转嫁赔偿到保险公司,看上去没有啥付出,其实代价是次年保费上升。
这个过程,其实是为了体现保险的价值。。。因为要考虑其出事故前N年的保险是白交的。。。。。
而保险公司,承担了大费用。你可以说他很无辜。。但是这就是保险的意义。
只能希望未来法律制定这,对于伤者,应该有一个一定比例的精神损失费比较好。比如总体赔偿额的10%
【 在 flyingjerryc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确实是法制漏洞。
: 但在现有法制体系下,作为受害方,我还是觉得不必过分纠结与肇事方纠缠。
: 事情不是非黑即白,肇事方能做到配合认责、联系保险、配合后期理赔就算及格;受害方不要讹人,正当诉求损失也算及格;中间地带就看双方态度和沟通了,没必要过分纠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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