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之前就说了,交强和三者都不一定一个公司啊……
我跟你解释下啊。首先,现在理赔根本没有开始,根本不存在交强险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问题,对于没有完成的事项,怎么能不列入审理?第二,商业险对于修车费用交强险不能覆盖范围,当然有涉及。第三,所谓间接损失部分,并不是所有案例都不能由三者险承担,甚至是否属于间接也有不同判决,更重要,中国不是判例法,不能以其他案例来要求本案法官,更何况,人家说的没错,你这是替人家判决……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一个事,她交强跟三者不是一个公司 ,交强是大地,三者是平安。 交强既然已经赔付足额,所以不告交强。
: 至于三者,前面我也说过了,我认为间接费用不在三者商业险赔付范围之内。相当于,我替法官先断案了,至于是否合理,相信肯定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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