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多谢,
但我觉得这个较真的话,是不是可以算违反公序良俗呢,这个就是个口袋条款
【 在 libido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 《民法典》合同编未统一列举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在第508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规定”,也就是按照总则编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来认定。按照总则第六章的规定,合同无效情形有5种,以下分述之:
: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44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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