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命,一般是过失,没办法按照故意杀人判
如果是故意造成车祸,那本来就直接按照故意杀人来了,肯定也不会判的太轻
交法对司机限定责任多,本身就是一种折中的选择
因此出了事故,无论什么结果,责任主要界定给司机,
这才能换取,司机过失导致行人重大损失,可以按照过失罪判罚
反之,有些司机非要行人闯红灯撞死白撞
那反过来就真的司机撞死人,就该直接枪毙司机了
总体来说,现在的交通法,还是比较合理的
【 在 littlebenb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开车主责或全责, 把人撞死了, 然后还跑了, 处罚是不是太轻了? 给别人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觉得,处罚有期徒刑至少30年以上+ 赔偿目前物价的300万以上,才算合理,现在的不靠谱的司机这么多, 法律的规定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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