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捡到相片酷似自己的驾照酒驾被查,原主人:我挺懵的
光明网法治
2021/11/17 08:15
11月16日,长沙交警对无证酒驾的司机谭华(化名)实行行政拘留10日、罚款3200元的处罚。这起看似普通的事件背后,其实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荒诞故事。
自诩“在乡下开车技术很好”的益阳男子谭华,两次驾考都挂在科目三,而他正好在商场捡到一本驾照,定睛一看:驾照上的照片酷似自己——尤其是发型。谭华决定就用这本驾照,直到酒驾被交警查获。
这本驾照的主人刘华(化名)很生气:“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他了!我整个人挺懵的!”
捡到驾照发现酷似自己,就揣着用了
在考驾照这件事情上,57岁的谭华努力过,但自诩驾驶技术不错,在驾校练得好好的他,却前后两次在科目三“翻车”。
谭华说:“我平常在乡下开车开得很好,技术也蛮好的,所以到驾校练习得少,考科目三的时候,一下要加速,一下要减速,我安全意识不够,就挂了。”
本以为这辈子和上路开车无缘,但好巧不巧,谭华在商场捡到了一本驾驶证。更巧的是,驾驶证中的人和他的长相有几分“酷似”,尤其是发型。这么一个“大好机会”,谭华决定:拿别人证件上路。
△图为谭华的证件照
△图为刘华的证件照
酒后被查,冒充的驾驶证被民警揭穿
今年5月15日1时10分许,谭华驾驶三菱小型汽车经过长沙市岳麓区潇湘路含光路口时,被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拦查,现场酒精测试结果为68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现场,他向民警出示了自己捡到的驾驶证。
但就在民警进一步对驾驶证登记调查后却发现,谭华本人并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出示的驾驶证属于一位名叫刘华(化名)的驾驶人。
办案民警沈向军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当日,谭华出示了一张驾驶证,但是经查证,该驾驶证属于他人,谭华并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他涉嫌无证驾驶、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酒驾。”
11月16日,在长沙交警执法办案区,记者见到了谭华和刘华,两人身材相仿,头型、发型确实很像。
△图为谭华
△图为刘华
谭华坦言:“捡到驾驶证后,我发现我和他长得有点像,我就把它放到车上了,在民警检查的时候,我就把这个驾驶证递过去了。”
“一定吸取教训,喝酒就不能开车,没证也不能开车,遵守法律。”
而驾照所有人刘华颇为无奈,他说:“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他了!人根本就不像呀!我整个人挺懵的。”
刘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丢驾驶证的具体时间自己不太记得,反正从外地回来才发现,补办驾驶证的时候才知道这件事。”
酒驾、无证驾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沈向军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当自己无证或者驾驶证处于违法状态不能正常使用的时候,千万不要使用他人的驾驶证开车行驶,民警在现场执法时会进行严格的核实。”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长沙公安交警将对谭华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实施了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200元的处罚;合并执行为行政拘留10日,罚款3200元。
潇湘晨报记者蒋伟岸
来源:潇湘晨报企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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