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所有权,但不是所有业主都有使用权。如何使用需要业委会经业主大会确认,当然最终结果包括没车的业主也可以使用的可能性。
【 在 tsa3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这其中明显涵盖了小区公共场所划出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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