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又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应主动礼让行人。
多温习交规没坏处
不处罚不代表 就合法,斑马线礼让行人怎么就是苛责机动车?
而且视频里,左转车是有专门时间,不会因为礼让行人完全无法通行,最多就是等一会或者等一个红绿灯
何况他们需要礼让的是一群幼儿园小孩,真的着急把小朋友堵在人行横道中间?
用脚趾头想一想也该知道 幼儿园老师除非不要命了 绝对不会带着一群小孩子闯红灯
在北京开车久了,如果去外地,南方的江浙沪等,你钱再多,一定要礼让,不然你的分不够扣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讲话要有依据,欧美日交法具体怎么规定的,是否绿灯通过时看到斑马线有人驻停依然通过就会被处罚?
: 不管公交车还是后面汽车,可以说没有善尽观察义务,没有礼让绿灯时踏上斑马线,并没有完成通过的行人,但是说其必然明明知道,不知道有何证据?
: 斑马线上行人当然应该礼让,即便是斑马线红灯情况,你怎么知道是不是绿灯时没来的及完成通过的?就是闯红灯的,路权比起生命根本不值一提,还是要让的。这毫无疑问。我这个观点也曾遭到版友激烈反对,认为闯红灯撞死活该。对此说法,我也是不吝激烈得言词予以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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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corpionGG FROM 123.12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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