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的例子全是偷换概念。
侵权损害赔偿就是恢复到加害前状态。这是唯一能自洽的方式。
法律的最低限度是做到貌似公允,让社会有机会运行下去。否则你再牛逼也没用。伟光正最清楚这个。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告诉你的就是你从个人权利出发,逻辑自洽必然导致要求恢复被加害前的状态
: 而和谐狗立法者根本不是从个人权利出发的
: 另外,中国有大量的人真心认为和谐狗逻辑是对的。在他们眼里和谐狗立法才是貌似公允,社会才能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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