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该给,由谁给你钱,这是判决内容,判决做出前,不宜当做前提,或者预设立场。
侵权人也购有保险,他完全可以不认可自己垫付的赔偿方式。因此,理论上,除非调解他肯出钱,不追加保险公司参与诉讼,无法做出该谁给付赔偿金的判决。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知道呀,看过几个。我可以不起诉三者商业保险公司呀,反正也不是必须的,有侵权人给我钱就行了
: 她可以再向保险公司主张或者提出把三者险公司作为被告,她不主张,我也不会替她考虑。法律规定是当事人主张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 她主张,才会有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才会有赔偿范围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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