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过来去右边的车,不能说是连续变道,为了不影响主路行驶,总不能停在大马路中间等右侧先通过车辆吧?
从远处看,正常进小区的车,由于投影的原因,车身看起来就是横过来的,而我的状态甚至比这辆车还好点,我车头更指向摄像头角度。另外补了张照片,车道有两个车身宽,不算连续。
现场去看的话,对方车是从弯道过来的,对变道车来说,就是右后方视角盲区,速度太快确实看不见,而对方车视野非常好,应有减速避让义务。碰撞前对方打了连续远光灯,可见已看见我变道需求,但是选择了打灯而不是制动,这是超速车该干的事吗?可以认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吗?
现场去用秒表量过,正常行驶从弯道到事发地十辆车都要至少3.6s,而在交警队看到的监控,事故车只用了2s。
最后碰撞时我车身已进入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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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tsnottheend FROM 114.85.176.*
FROM 114.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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