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还是你全责,不知道交警是不是这么觉得的
【 在 Itsnottheend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边过来去右边的车,不能说是连续变道,为了不影响主路行驶,总不能停在大马路中间等右侧先通过车辆吧?
: 从远处看,正常进小区的车,由于投影的原因,车身看起来就是横过来的,而我的状态甚至比这辆车还好点,我车头更指向摄像头角度。另外补了张照片,车道有两个车身宽,不算连续。
: 现场去看的话,对方车是从弯道过来的,对变道车来说,就是右后方视角盲区,速度太快确实看不见,而对方车视野非常好,应有减速避让义务。碰撞前对方打了连续远光灯,可见已看见我变道需求,但是选择了打灯而不是制动,这是超速车该干的事吗?可以认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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