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发帖谴责学校旁边接孩子家长行车道内随便停车,
我说的是长时间停车,半个小时,一个小时那种。
本版还有人说什么学校周边就是让停,规定就是让的。
我在长春,不是北京。那种让停的路的确有,有牌子写着。
但是我发帖所说的地方是不让停的。
而且这帮人是在几十米之外就有正规车位(空着)的情况下,还违章停车。
今天的事实更进一步证明了那里是不让停车的。
今天我送孩子到校门口,即停即走,
被一大堆警察拦下,进行了教育,说不让停车。
也就是说,该路段的停车管理,从随便停,转变成了即停即走都不行。
我服从管理,但是觉得现在这种不合理。
该路段辅路上有两条车道(机动车道)
在送孩子车辆即停即走的情况下,对另一条车道的影响不大。
如果说完全没有影响,那不是事实。
如果说这些影响就影响了交通,不被允许,那也可以理解。
但是既然交管部门那么人性化的在某些路段划出接送孩子车辆可以停车的行车道,
为什么在这里连即停即走这种人性化都做不到了呢?
--
FROM 202.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