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变了,为什么一定是必然事件也就是发生概率是100%?是理论证明了还是实验证实了?原事件也不是概率上的必然事件,更换车辆后,概率一定不变的结论也不成立。就算独立同分布概率一样的事件,结果也有可能不一样。因此,你那个显然,本身就不存在。
而且,你也没懂我说的意思。就说你这个放置三脚架的事例吧。一样存在在你躲避不及发生事故前,其他车辆经过没有发生事故,绕过规避成功了的情形。能因此说,其未放置三脚架的违章行为必然导致事故么?不是必然,那说这与事故无关,你来担责,你同意么?
我的意思是不存在不必然导致,不是必然因果关系,就不能认责的道理。也不存在只要有可能性就要认责的道理。两个极端都无操作性。
【 在 hycc 的大作中提到: 】
: 限号显然和事故没有因果关系,这样设想下,如果这台车换成不限号车,事故能避免吗?显然不能。而本案例中,如果放置了三脚架,事故能避免,所以没有按照规定放置三脚架显然是有责任的。前面某位版友说,没放三脚架算违章,自有交警处罚,跟本次事故无关,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大部分事故都是撞别人车的车责任了:高速出口内道急拐被撞,后者责任;闯红灯被绿灯车撞,后者责任。前者只需要承担违章扣分罚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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