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和表达都比较难搞懂
不过这种道路,机动车应该主责,为什么你说机动车没什么过错呢?
在视野不清的道路上,而且也不是高速公路这种封闭道路,机动车本来就该有小心观察的责任。
而且机动车是有车灯的,即使没有路灯也有照明和观察条件
从你的描述来看没觉得机动车有无责或次责的理由
【 在 Neals 的大作中提到: 】
: 某会车都困难的村路三五年前开始扩成六车道,目前进展是某段路(1公里左右)可以正常行车,但是非机动车道雨天积水齐膝,两三个路口,有斑马线,有红绿灯,有60km/h限速标志,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车道标识,但是路灯和红绿灯是不亮的,晚上我开远光灯都不敢超过40,实在是太黑了,没有一丝光。村民认知中,这条路都不算通车,所有非机动车都在机动车上开,非常危险。
: 某个村民某天晚上错过了末班车(19点),于是骑自行车去镇上,他之前没有走过这个路,都是坐公交的,他从另一条小路右转出来的时候,直接上了机动车道,由于修建中的大路在小路出口左边的道路半幅在施工,他误以为所有大路的这半边都没有通车,直到被撞身亡。
: 交警认定自行车主责,但是一条晚上对自行车来说什么都看不见的路,说他撞死活该,未免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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