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万的豪车上街,跟抱个古董在王府井逛街差不多,别人不小心抬胳膊碰一下摔倒了就得倾家荡产才能赔得起。应该修改法律,对交通事故中的车损设定赔付上限制,比如:
把车价分段,5倍社会平均车价内,全赔;5-10倍车价部分,赔75%;10-15倍部分,赔50%,15-20倍赔25%;再往上部分不赔。按社会平均价格10万算,50万内的车完全赔,60万的车赔96%,70万的车赔93%,100万的车赔87%,150万的车赔75%,200万的车赔63%。当然,具体比例可以讨论。
版友建议,保险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豪车险,由车主自己买,用于法律规定不赔的部分。
同时,为防止有人恶意肇事,取消主责全责的不计免赔。
这样既强化了车的交通工具属性,又能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避免因为买了三者险而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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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outouqi FROM 223.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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