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本版多年前的一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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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iclezZ (niclezZ), 信区: AutoWorld
标 题: 理越辩越明,扒一扒所谓“抢黄灯”的前世今生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Dec 7 13:03:24 2017), 站内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全国人大通过
第二十六条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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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条例中规定的“X灯亮时”,理解上有歧义,一种理解是“X灯亮起的瞬间”,另一种理解是“X灯亮的状态”。这么多年的司法实践一直是按第二种进行,并且第二种理解定义了整个交通通行红黄绿的全过程和状态规则,而第一种只定义了三个瞬间节点的规则,并且第一种理解把黄灯和红灯实质上等同了也就是实质取消了法规中黄灯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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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来,红黄绿灯的执行清晰无异议。直到2012年,公安部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就是公安部123号令。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的123号令发布后,媒体就铺天盖地报道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闯黄灯”扣6分。但事实上目前公安部官网上的123号令没有对“黄灯”有任何提及,只是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由原来的记3分改为记6分。那么两种可能,一种是123号令本来就不涉及“黄灯”,第二种可能就是公安部偷偷删除123号令“黄灯”条文。
而目前真正能找到“抢黄灯”的来源是网上流传的一个名为《公安部123号和124号令100问》的问答资讯,这个不知道来源的对123号令的解读文件中竟然解读出123号令中压根就没有提及的内容“第69问中,将抢黄灯行为列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
网传这个100问是由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但是无论公安部的网站还是分支公安部交管局的网站目前均找不到这个资讯,包括网站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里也都找不到这个100问。最大的可能就是公安部发布100问后又自己偷偷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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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这几个新闻来看,事实一目了然。
1.2013.1.8华商报 2013年1月6日下午公安部交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处罚。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收到公安部的文件通知,要求全省交警系统严格执行。
http://3g.365jia.cn/news/2013-01-08/8541F558EE20A953.html 2.2013.1.7 人民网 公安部表示,针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表示,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http://3g.163.com/news/article/8KJOQ6D800014JB6.html?clickfrom=baidu_adapt
3.2014.327 法制日报 公安部回应“抢黄灯”质疑:启动修法完善通行规定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关于黄灯信号通行规则的问题。123号令实施后,一些媒体和网民对"抢黄灯"交通违法的概念提出了质疑,引发了舆论和公众对黄灯信号通行规则的广泛议论。为增强法律规定的操作性,2013年以来,公安部交管局对黄灯信号通行规则开展了专题研究,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相关部门以及法律、交通工程等院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开展了黄灯信号通行规则的实验。目前,已经提出了完善黄灯信号通行规定的初步意见。当然,修改法律规定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同时还需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2013年,公安部已经启动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调研工作,也将会同步研究完善黄灯信号的通行规定。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3-27/6001898.shtml
以上,是非自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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