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散一下
现实中因为惊慌失措没有执行“让速不让道”而急打方向造成的事故太多太多了
按照本次案例,那是不是都可以判造成急打方向司机惊慌失措的那个车主责了呢?!
朋友群里大多数人的观点是
白车堪称鸡贼和无良,但不可否认本次事故中运气好
白车不应该担主责甚至可以说无责
货车司机确实值得同情但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急打方向的错误选择
(法律不管你的反射弧长是电光火石还是需要几秒钟几分钟)
白车左转不让货车直行
货车司机急打方向与面包车相撞
两件事情相关但并非因果,甚至可以说不相关
因为这里面有货车司机的选择问题。货车司机选择错了是因为事发突然惊慌失措了。如果换一个经验丰富的司机执行让速不让道,就不会这样了。
如果把时间线拉长一点,白车左转没有让货车,但两辆车没有剐蹭各自离开
过了一会儿,货车司机急打方向与面包车相撞。
这时候判白车主责?!
但其实,电光火石与过了一会儿,不应该影响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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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rwhisper FROM 39.149.15.*
FROM 39.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