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合同只有死亡赔偿包括误工费,其他情况不赔间接损失,用商业险里一样的文字排除了。
这和立法没冲突,没法条规定保险公司赔受伤人误工费。
保险公司赔不赔误工费是定价问题,保险不赔了就得肇事方自己掏钱赔。
同样的价格,去掉误工费赔付和增加误工费赔付,相当于买保险涨价和降价。车险2020费改,本质就是大幅涨价。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本没有废止,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根本没有排除所谓误工费、间接损失,或者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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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sa300 FROM 218.30.113.*
FROM 218.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