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玻璃险,虽说不贵,但折算价格也有200左右。看起来打包玻璃险很合算,但实际使用时,对买菜车而言就比较鸡肋。
以前挡玻璃出现裂缝为例(只能更换,无法补胶),4S更换将近2k,某玻璃大厂500左右,出险的话,来年保费涨500左右,而且后两年保费还要参考这一次出险记录(现在查3年记录,以前查1年),也就是费用还要累加。
按每年涨幅折半计,三年总共因费用上涨损直接损失近900元,考虑原本可以享受相关折扣,实际损失按2倍算,可达1800元。加上最初200保险成本,出险的总成本不一定比4s维修费用低,更不用说和玻璃大厂的费用比了。
自费换玻璃相当于玻璃险白买,相对于车损险未打包且不选玻璃险的情况只多掏200来块钱,但每年的这个险都相当于白买(除非全车玻璃同时换)。这种小费用对一个消费者是鸡肋,对保险公司就是小点心了,积少成多。
所以,对于消费者,现在的车损险只有利于出险次数少,但单次车损费用很高的情况。很明显,相对于改革打包以前,消费者处于无力状态:无法通过提升预防行为降低车损期望值,以及自由选择险种,来降低维修成本。最有利的策略反而是出事就放任损失,往严重整,这样显然是荒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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