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边回帖不是说了么,这个问题就在协议本身违法是无效的。 如果只说对方补偿四万块钱,并且双方认可了。 那这协议就有效。 之后对方反悔法院也不会支持。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保险法有规定的,这个不适用实际损失原则。
: 协议只是形式,协议条款本身也是法律调整范围,而不是无条件生效的。任何规范的协议都规定如果发生争执,接受相关司法机关仲裁和审理结果。判决不按协议条款执行,根本不必然是协议有问题的表现。同理,也没有协议没问题,就会支持的法理。而且,本案的赔偿协议本身并不能说没问题,答应不报案而获取的收益及收益约定,不可能由法律支持其请求权。这涉嫌违法和违反公序良俗,都有可能被法庭认为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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