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 你说的划线问题,反而是法律没有明示,什么叫做一条道消失了?哪条法律规定了道路“消失”的情形?
: 我只是为lz提供一些法律依据,怎么做lz自行抉择。反正没有比自己全责更差的结果了。诉讼中,lznoting to loose吧?
谢谢兄弟。内心来讲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认全责,但第一次行政复议的结果维持原判,不是我服从这个结果,而是真心耗不起才决定改变注意忍全责修车,可是保险公司提出来的要求又横在这里,左右为难。
再次感谢您的帮助,顺祝大家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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