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着急的话可以理解,其实可以各修各车,拿单据去找保险索赔。影响的仅仅是直赔。如果你的车不需要修,那完全可以不理,等对方起诉。你这个具体案例中,你主观上不是,客观上没有影响理赔,没有规定说当事人认可交裁是理赔的前提。是保险公司不履行理赔责任。
【 在 ljf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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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兄弟。内心来讲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认全责,但第一次行政复议的结果维持原判,不是我服从这个结果,而是真心耗不起才决定改变注意忍全责修车,可是保险公司提出来的要求又横在这里,左右为难。
: 再次感谢您的帮助,顺祝大家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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