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就是不合理啊。
不让卖,要么就干脆不让建。
一旦建了,开放商真金包银掏出去,自然要卖了赚钱。而在业主方面,如果总是一年一年续签,面对的是不确定性。
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就是确定性。投资、消费,都依赖确定的信心。不确定的结果就是大家鸡贼,谁能钻好空子谁得利。
你当然可以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事情的结果跟你的理由正好背道而驰。
其实房屋产权70年,也是一回事。
【 在 xsch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面你自己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 所以人防车位不能卖。所谓永久性的出租,开发商也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签合同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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