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对,其实这些人喷的很低级,根本也喷不到点子上,结论先行,有罪推定,毫无常识,还好没上法庭说,不然一张嘴我估计法官就不听后面的了。
基本法理很明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没有法律禁止的,属于法无禁止即可行。道路非法营运,法律明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认定,就必须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没有许可,资质等自不必说)。因此,对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构成要件也就是确认经营行为才是关键。通常说要件是:以营利为目的和服务对象必须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这两点。
因此,道理很简单,这些洗地的喷的只要证明这两点就可以了,打滚混淆攻击,一点卵用没有,效果是0……
对于帮助特定对象的善意施受行为,收取一定感谢、补偿,这个一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二对象不是社会公众,连经营行为都不是,更不要说非法运营了。法无禁止,且不违反公序良俗。这个法理很明确。
喷子们无法撼动这些,才百般编造转进攻击甚至造谣,其实也挺可怜可笑。
【 在 wen1984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意思的一个事情。
: 邻里互助是美德
: 带孩子花油费、费精神、承担责任,自愿前提下,理应给与报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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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2.13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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