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上路资质责任上升一等,无责变次责,次责变同等责任。
【 在 abc1982121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在小区旁边看到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小孩骑车从小路出来和一辆出租车碰撞,自行车撞到汽车车门处。交警来了处理结果是各50%责任。机动车没有安全驾驶,小孩不满12岁不应上路。我感觉判罚不对,不满12岁应该可以单独处罚,跟事故应该没关系。如果这样判,以后12岁以下骑车无论什么情况都要承担50%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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