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北京。
早上,走路通过人行道时,一车行至近前,刹停。我赶紧走过去,结果刚走出其车头范围,该车启动并鸣笛,从我身后驶过。鸣笛太响,我回头看了一眼,该车前方没有任何影响其行驶并需要鸣笛的情况。到现在,耳朵耳鸣了半个小时了。当时车开的太快,没能看清车牌,但路口、时间、车辆特征都记得。
联系110,110让我找122,联系122,122找了某交警队联系我,交警队告知我,该情况需要我自己给“新新举报信箱”(大概是这个名字,没听清)写邮件投诉,然后等通知。也算见识了踢皮球了。
求问面对这种情况有啥好办法吗?这种踢皮球的话,监管也无效,结果就是礼让行人的代价是惊吓和听力下降的话,建议还是取消人行道礼让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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