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屁股太歪了。
徐某和方某都是罪魁祸首。但徐某更坏,等绿灯时,可能方某新手,新车不熟悉都有可能起步慢,后车响喇叭稍微提醒一下就是。但徐某却恶意别车。后面方某追车就恶性循环了。最后出事故前,明显看到黑色故意刹车。徐某明明看到对面有车,还刹车,明显就是想让后车不能回来本车道,有让后车撞车的明显意图。
黑车太坏了。10年都判浅了。
【 在 sunoah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危险是死了的方某造成的,逆向超车是造成撞车的主要原因,而不是什么徐某不让他并线,即使方某选择急刹也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事故,只不过现在方某死了,要找个背锅的,假如方某没死,十年是方某的,徐某也不会判罚这么重。
: 从回帖看,只会发泄情绪的居多,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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