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全搞错了法律关系
这个案子是因为方徐二人在公共道路上追逐竞驶
这本身就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 在 sunoah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危险是死了的方某造成的,逆向超车是造成撞车的主要原因,而不是什么徐某不让他并线,即使方某选择急刹也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事故,只不过现在方某死了,要找个背锅的,假如方某没死,十年是方某的,徐某也不会判罚这么重。
: 从回帖看,只会发泄情绪的居多,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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