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定义我并没有异议。但在本案中,判断黑车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其实是取决于口供:黑车司机坚持说,我刹车是为了让后车超车,那就是过失,因为白车可以加速超过,也可以刹停,相撞是白车司机操作不当所致;但黑车司机说,我刹车是为了不让后车并进车道,那显然就是间接故意。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案中,黑车刹车阻止白车回去怎么也无法纳入到过失——“希望并利用有利条件避免危害结果发生”
: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之间的区别
: 第一,在认识因素上,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并没有产生错误认识;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于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存在错误认识。在过于自信过失情况下,行为人虽然也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行为人主观上认为存在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会转化为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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