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诉讼是检察院公诉,被告是男的,刘鑫确实没做为被告,也就是无刑责
对应的,在中国刘鑫也没刑责
江鸽妈妈没有在日本提出民事诉讼告刘鑫,提出的话未必刘鑫就无民事责任
这是两回事,懂了吗
【 在 zhuruxi666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实话,我不知道你讨论的啥?
: 你先理一下你第一个回复的争论点。 扯到这会已经从事物A扯到事物D了。
: 我提出来的例子就是刘鑫在日本无责。 你要是说无责这个结论不对,那你列出来那那不对完事呀。你非要整些没用的。貌似自己很专业,其实条理不通,抓不住重点,难听点就是胡搅蛮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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