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样判,应该考虑的前后是一个整体,两车斗气导致危险驾驶直到撞车结束,并不能把撞车前作为斗气,撞车时不是斗气,因为黑车还在和白车并排时加减速不让白车回来。如果黑车前面斗气刹车 然后匀速开,白车超车不当导致事故,这样很难判两车斗气,黑车甚至都可能没有责任。毕竟如果黑车只有一次异常刹车的话,很难说在斗气。大家都知道斗气时司机会关注在斗上面,而忽略了安全驾驶,所以一旦确认斗气危险驾驶,一旦危害了第三方都判的很重。
【 在 dism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说我的理解
: 首先,我认为黑车需要惩罚,但是不能因为后面的事故惩罚黑车司机
: 1. 黑车和白车存在竞速行为,这就是危险驾驶,光这个行为,按照法律条文,就是10年起步。而现实生活中,其实存在很多这种行为,不过是因为没有接下来发生的车祸,所以不是不可以罚,而是可罚没有罚,因为都罚司法成本高。但是,只要有这行为就是可以罚的,而且10年起步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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