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更新:
- 8月30日去交警队申请复核,9月28日接到交通队通知,说维持原认定,当天取到复核结论,立即去4S店定损。
- 事故认定是同责,对方司机说出租车公司没缴纳商业险。我这边4S店的保险经理说可以走代位追偿,保险公司去找出租车司机要费用。29日当天在4S店办理保险手续。
- 代位追偿的手续需要车修好后,有了理赔金额才能继续。但我赶在节前,9月30日去交警队调去了对方的车辆人员信息,又跑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预先登记追偿的事情,填写了表格。
- 国庆节修车,反正也不能出京,就市内打车+地铁公交过国庆,4S店说主驾车门没法钣金,要换门,而且保险公司也认可。好吧,我也没招,换就换吧。
- 10月6日车辆修好,在4S店拿到维修单、给保险公司的发票等材料,个人也预先垫付修车费。
- 10月8日,保险公司理赔中心一上班就把材料送到保险公司,提供个人银行卡信息,保险公司说几个工作日就可以把钱汇到我的卡里。
个人感触:
- 代位追偿不难,但是平时接触不到,偶尔操作一次还是挺折腾的。
- 让保险经理将代位追偿和自己报案算为一次出险,好处是一次出险对来年保费上涨影响较小,坏处是需要自己垫付所有的修车费(本来自己出险那一半可以直赔)
- 交警的事故认定一般不会因为你去复核就改,这次交警队遇见不少复核的,基本都维持原认定。交警队态度很好,但是流程也走满了30天。
- 出了事故,就走保险,不用和对方争执,后面的事情委托保险公司去办理即可。
- 出租车司机,有很大一部分也是受害者。这次事故,对方出租车公司并没有给出租车买商业险,但是偏司机说都买了,现在出了事故,出租车公司又让司机个人掏钱给我修车,并且出租车公司还押着司机2万块。
横线下为原帖内容,没预先留好更新楼层,只好在这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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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
作为我爱人在停车场和出租车剐蹭,看视频,但是她是开车沿着环行路右转,进入左侧一条直路,在交汇口没注意到出租车,而且两车速度都不不慢,然后我车左侧和出租车右前方剐蹭。
这个情况双方责任如何判定?交警判定是同等责任,我爱人觉得出租车应该让右。
附件有截图和视频,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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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ulibervail FROM 223.72.70.*
FROM 223.72.43.*
附件(3MB) 8月30日.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