剐蹭了我方全责,交警处理完后我就报案了。对方是保险杠和叶子板掉漆,告知对方去保险公司定点修理厂去维修,对方说汽修厂开着他的车去保险公司定损点去定损了,当天喷漆完了就开走了,也没收他钱。我后来还反复打保险公司电话确认定损金额,保险公司说没定损。
然后过了10天汽修厂打电话给我说修理费4000多,让我签“实物赔付确认书”,大概意思就是双方同意去他那修车。
这个价格我肯定不认可的,当时同意走保险是因为觉得2000以内交强险能cover,否则就直接给他修车了。汽修厂还PUA说定损10万也算出一次险,定多少钱跟保费上浮多少钱没关系的。
请问版上大拿后续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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