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在大红门环岛那, 辅路上,一辆残摩把我弟弟(骑电动车)给撞了,导致我弟弟左肩部骨折,肋骨断三根,现在治疗费用大约已经花了5万2,后期还需要取钢板的费用
第一次,大红门交警支队通过环岛那边的视频,看到我弟弟骑电动车在前面,残摩在后面,被撞的地方离视频能显示的距离大约有几十米,裁定对方全责。
然后对方不服,提起复议,到丰台交警事故科裁定,说那几十米没有视频,不确定发生了什么,无法裁定谁的责任
我弟弟说,当时他在前面对方残摩从后面撞了他,对方从车里面下来想私了,但是我弟弟没同意,打电话报警的。
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办?感觉那个残摩是丰台本地的 ,应该是找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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