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借朋友的车牌买车?先看看这个案例!
北京新闻广播 2022-10-10 16:24 发表于北京
自己在京没有购车指标,可以借用别人的车牌买车吗?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了一起“借名买车”合同被判无效案件。
原告刘先生因自身用车需求,与家人前往飞驰汽车4S店看车。因自己没有北京的购车指标,无法购买车辆上牌,于是找到了好友孙先生,以孙先生的名义与飞驰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并代替孙先生垫付定金2万元。后来孙先生又不同意出借车牌,拒绝前往4S店办理后续的购车手续,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飞驰公司也拒绝退还定金。刘先生于是就以合同无效为由将飞驰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飞驰公司退还定金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先生借名买车,订立合同的目的及内容都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且扰乱了北京市对车辆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合同应属无效。最终判决飞驰公司退还定金2万元。
法院提示,“借名买车”对各方参与者都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心存侥幸规避法律规范、调控政策的行为,最终只能是得不偿失。
记者:王悦
责编:迟翔宇
监制:刘萤萤
--
FROM 123.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