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案例是道路,本例是小区内,不一样的
小区内行人无条件享有最高通行权,除非能举证行人故意造成事故
本例说2岁小孩故意造成事故,我觉得不妥,因此我认为行人无责,非机全责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避让这个指的是正常行走的,突然横向移动,超出正常人的预判和反映,骑得慢也躲不开啊,根本没办法避让了,不是不想,类似的,我想起来斑马线,那个行人走了一半,突然折回跟车撞了,好像行人都有部分责任
: 所以我有点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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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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