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带过孩子就明白,刚会走路的孩子有多猛,那为啥带小孩还不慎之又慎呢?
明知道小区里面有自行车还放纵小孩乱跑,这种大祸还让别人背?
小学生的家长是应该做到教育责任,但这种8岁左右小孩,即便你每天都教育,也不能确保他具备成人这样的安全意识,能在这一瞬间做出正确判断。甚至这个案例里面,即便是大人,也不敢保证一定能避开小孩啊。
【 在 heq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和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啥关系。又不是要抓去坐牢。
: 你要带过孩子就明白,刚会走路的孩子有多猛,所以小区内,其他人遇到小孩老人,一定要慎之又慎。
: 你以小学生来规避责任,没有意义的。骑车就是家长必须做到教育和监护责任。前面有小孩还近身贴过去骑,这种大祸还让别人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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